中文图书编目细则 2009年2月5日修订
本馆文献编目工作是在网络环境下与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的联机合作编目,所以编目员必然遵守CALIS编目规范要求,进行编目工作。
1 文献类型所属范畴
1.1 头标模式:namO##
印刷型中文专著(单部书、集中著录的多卷书),包括港台澳和国外出版的中文图书。界定:①国内、国外出版的专业性中文图书属于本模式:②以学习外语为目的的教材和语言读物,其阅读对象主要是以汉语为母语的读者群,一般含有中文文字说明或注释的图书属于本模式:③国内出版的专业性西文文献,虽然有7字打头的ISBN,用中文书款购书,在题名页有显著的中文题名和其他中文文字信息,版权页有中文版权说明,有的甚至有中文在版编目信息,其文献范畴应属于西文图书,采用MARC21,入联合目录we_cat库。
1.2 头标模式:nam###
印刷型中文专著(分散著录的多卷书,丛书单册),主要记录分散著录的具有多卷书或丛书性质的专著。
1.3 头标模式:nasO##
印刷型中文连续出版物,主要著录集中著录的丛书和类似年鉴、报告等有规律出版的工具书。
2 本馆中文图书采用CNMARC格式
CNMARC的书目格式提供了对各种文献类型进行著录、检索的详细说明,也提供了对书目控制所需要的各种编码数据元素的详细说明:它还是综合各种文献类型的一体化格式。利用该格式可以编制普通图书、连续出版物、测绘制图资料、可视资料、古籍、金石拓片、电子资源和乐谱等多种文献的书目记录。
2.1 CNMARC格式的结构
其标准构成为:记录头标、目次区和可变长数据字段三个部分,每个记录在结束时均以记录终止符结束。其中数据字段又分成三个层次:功能块、字段、子字段或数据元素。子字段由数据元素构成,若干个子字段构成一个字段,若干个字段又构成一个功能块。
2.2 记录头标
2.2.1 头标定义
头标位于每个记录的开头,其数据元素由一系列按字符位置定义的数字代码和字母代码组成,提供对记录进行处理的参数。
2.2.2 头标数据元素
记录状态、记录类型、书目级别、层次等级代码、编目等级和著录格式。
2.3 目次区
2.3.1 目次区定义
目次区是记录中每个可变长控制字段和可变长数据字段位置的索引,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各编目系统的机内格式不反映目次区。
3 题名著录
文献题名是识别文献的重要特征,它能够直接表达或象征、隐喻文献内容,并使文献个性化,是用户确认文献、选择文献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揭示、标引文献的主要内容。文献题名包括多种形式,除了正题名以外,还有共同题名、分卷题名、并列题名、丛编题名、其他题名信息等。在编目规则中。题名信息主要记录在八大著录项目的第一项——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相应的,CNMARC设立了200题名与责任说明字段著录文献的主要题名,设立了225字段以及5XX字段记录文献的丛编题名和相关题名,并提供检索点。
3.1 题名与责任说明著录的基本模式
CNMARC中,200字段包含有多个字段,各子字段的著录顺序通常按照在编文献内容间的相关或修饰关系确定,而不是按照子字段标识的字母顺序著录。
CNMARC格式 | 备注 |
$a正题名$f责任说明 | |
$a正题名$f责任说明$f=#并列责任说明 | |
$a正题名$f第一责任说明$g其他责任说明 | |
$a正题名$e其他题名信息$f责任说明 | 其它题名信息若有检索意义,在517字段提供检索点 |
$a正题名第一部分,又名,交替题名$f责任说明 | 在517子段提供交替题名检索点 |
$a正题名$d=#并列题名$f责任说明$z并列题名语种 | 在510字段提供并列题名检索点 |
$a正题名$f责任说明$d=#并列题名$f并列责任说明$z并列题名语种 | 在510字段提供并列题名检索点 |
$a正题名$e其他题名信息$d=#并列题名$e并列其他题名信息$f责任说明$z并列题名语种 | 其它题名信息若有检索意义,在517字段提供检索点 |
$a正题名$a同一责任者的合订题名$f责任说明 | 在423字段作合订题名连接 |
$a正题名$f责任说明$c不同责任者的合订题名$f责任说明 | 在423字段作合订题名连接 |
$a共同题名$h附属题名标识$i附属题名$f责任说明 | 在517字段提供附属题名检索点 |
$a共同题名$f责任说明$h附属题名标识$i附属题名$f责任说明 | 在517字段提供附属题名检索点 |
$a共同题名$i附属题名$f责任说明$i附属题名$d=#并列共同题名$I并列附属题名$f并列责任说明$z并列题名语种 | 在510字段提供并列题名检索点;在517字段提供附属题名检索点 |
3.2 $a正题名子字段
⑴正题名是图书的主要题名,著录时原则上按照规定信息源所载题名如实照录。正题名所含标点、符号、数字、汉语拼音、外文字母及其起语法标点作用的空位原则上客观照录。为避免与本项著录用标识符混淆,正题名所含方括号应改用圆括号;正题名中所含“/”用半角录入,不加任何空位。
⑵交替题名是正题名的一部分,著录于正题名第一部分之后,用“,#又名,#”(或“—名”、“亦名”、“或”等其它相应的词语)连接。并在517字段提供交替提名检索点。
⑶正题名中含有数字表示的年代、会议届次时,如能判明其为连续出版物,则可不著于200$a子字段,需按连续出版物集中著录,将其著录在010$b子字段。
如不能判别该文献是否属于连续出版物则原题照录,并在517字段为排除年代、会议次的题名形式作检索点。
⑷正题名组成部分如有冠于书名前的“钦定”、“笺注”、“校订”、“袖珍”、“插图”、“图解”等字样,均应如实照录。并在517字段为排出这些字样的题名做检索点。
⑸规定信息源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文种题名,应选择与图书正文文种相同的题名为正题名著录(即正题名可以是外文)。
⑹无总题名图书的合订题名,若为同一责任者,则正题名依次重复著录于$a字段;若为不同责任者,则第一个正题名为$a,其它正题名依次著录在200$c子字段,这两种情况都要在423字段做连接。正题名超过三个只著录第一个正题名及责任者,其后用省略号“…”表示,其余的题名在311字段说明,然后分别作423字段连接。
3.3 $e其它题名信息子字段(有则必备,可重复)
⑴ 其它题名信息指的是出现在规定信息源上正题名、并列题名之外的题名补充信息,应著录在与其相关的题名之后的$e子字段。图书的卷数、章回数、戏剧的幕数、文献的范围限定等均应视作其它题名信息,一律用图书本身的文字著录。
⑵译文的原文版次说明不作为其它题名信息处理,有两种处理方式:若仅有该译著的版本信息时,在305字段反映“据原文第X版译出”。若涉及原著出版者信息时则在306字段说明“据XX出版社XX年第X版译出”。
3.4 $h分辑号子字段、$i分卷题名子字段(有则必备,可重复)
CALIS联合目录建议,对多物理部分构成的文献,如多卷书、连续出版物,一般采用集中著录的原则,但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分散著录的方式。例如:各卷期有其独立检索意义、且在主要信息源上处于显著位置的题名的多卷书可以分散著录。当多卷书分散著录时,可以将在编文献的分辑号著录在$h子字段,将分卷题名著录在$i子字段。
⑴CALIS联合目录规定,$h子字段应按照在编文献上出现的形式如实照录。
⑵多卷书分散著录时,将共同题名著录在200$a子字段,分辑号与分卷题名在$h和$i子字段。
⑶若某一分卷同时有多个分卷题名,且这些分卷题名之间是平行关系时,著录方式为200 1#$a正题名$i分卷题名#分卷题名
⑷若某一分卷同时有多个分卷题名,这些分卷题名之间又具有层次关系时,其著录方式应为:200 1#$a正题名$i分卷题名$i分卷题名
3.5 $f $g 责任说明子字段(可重复)
责任说明主要指对文献的知识内容负主要责任的个人或团体,第一责任说明著录在$f字段,其它责任说明著录在$g子字段。
⑴责任说明按规定信息源原题名称形式和顺序如实照录(“本书编委会”、“XX,XX,XX等著”也是如实照录,不必改成“XX编委会”、“XX等著”)
⑵责任说明应著录在其负有责任的相应题名之后。
⑶著录同一责任方式的多个责任者,一般不超过三个,除第一个外,其余责任者均用“,#”分隔;若超过三个只著录第一个,后加“#…#[等]”表示。(注意:如果规定信息源上责任者形式为“XXX等著(译、编)” ,则照录,即前面不必加#…#的标识。)
⑷若文献名页上的责任者既有主编,又有编者时,只著录主编,编者不著:若编者为团体责任者,则该团体责任者仍需著录:既有主编,又有编著者、编纂者、编写者等不同于主编或编者的责任方式时,第一责任说明著录在$f子字段,其他责任说明著录在$g子字段,若其它责任方式不止一种,则重复$g子字段。
注:200字段著录责任及责任方式时应按照规定信息源上的版式或责任说明顺序表示其次序,而不考虑他们的责任方式范围责任程度,但7XX标目时应将主要责任方式放在7X1字段,将次要责任方式放在7X2字段。
⑸文献题名中已包含责任者名,而规定信息源中又没有相应的责任说明时,不必另加责任说明,只要在7X1字段反映即可。
⑹个人责任者名称前后冠有头衔等字样,一般不予著录。若国外责任者在题名页同时载有汉译与另一文种的姓名,而题名项只有中文,则重复$f和$g子字段,将另一文种的姓名作为并列责任者著录于汉译姓名后,其前用符号“=#”标识。
⑺连续出版物一般只著录团体责任者,通常情况下个人责任者不予反映。
⑻若规定信息源上未出现责任说明,CALIS联合目录规定200字段不予著录,可将图书其他信息源所题责任说明在314字段中说明,并在7XX字段作检索点。
⑼责任说明应根据规定信息源所示如实著录,若著录信息源上的责任者与责任方式表现为“主编XXX”,则相应的著录形式也是“主编XXX”。责任方式与责任者之间不加空位。若规定信息源未予载明,则不必另加。
⑽CALIS联合目录规定,若题名页上国外责任者标有国别或我国古代人名标有朝代时,可将国别或朝代著录于()中:若没有标明,则不予著录。国内责任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无论是否标明都不必著录国别或地区名称。
3.6 5XX相关题名块
本字段用于著录正题名以外的与在编文献有关的题名。这些题名不一定都出现在题名页,并且与正题名的形式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这些相关题名均出现在在编文献上,并且都具有检索意义,是正题名的补充检索点。
通常情况下,本字段块用来记录以检索点形式出现的相关题名,若有需要可以将这些题名的附注记录在312字段。
字段标识 | 字段名称 | 备注 |
500 | 统一题名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0 | 并列正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为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2 | 封面题名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3 | 附加题名页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为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4 | 卷端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为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5 | 逐页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为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6 | 书脊题名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7 | 其它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为有则必备,可重复 |
518 | 现行标准拼写形式的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正题名为繁体汉字时,应采用本字段提供简体字的检索点,可重复 |
532 | 展开题名 | 可选用,可重复 |
540 | 编目员补充的附加题名 | CALIS联合目录规定套录保留,可重复,原编不推荐使用 |
4其他字段著录
4.1 0XX段
4.1.1 001字段记录控制号
001字段记录是CALIS联合目录分配给书目记录的具有唯一性的标识号,又称为记录控制号,通常控制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001字段是定长字段,CALIS联合目录定义的记录控制长度为16个字符位。
0-2字符位 | 机构代码,CALIS联合目录取值为“CAL” |
3字符位 | MARC记录前缀,CALIS联合目录规定详编书目记录的前缀为“#”简编书目记录的前缀为“B”,来自数据源的书目记录前缀为“S” |
4字符位 | 资料类型代码,1位代码表示文献资料的类型,定义有7种代码,图书著录常用的代码为:0=普通图书;1=连续出版物 |
5字符位 | 文献语种代码,用1位代码表示文献正文使用的主要语种,定义有2种代码,中文的代码为“1”(包含纯语言读物) |
6-9字符位 | 记录入档年,用4位数字表示本记录装入CALIS联合目录的公元纪年,采用“YYYY”的形式 |
10-15字符位 | 记录流水号,用6位数字表示CALIS联合分配给记录的流水号,位数不足时,右边对齐,左边用零补齐 |
4.1.2 005字段—记录版本标识
本字段记录最近一次对记录进行业务处理的日期和时间。本字段必备,不可重复。为定长字段,数据元素长度为16位。
4.1.3 010字段国际标准书号(ISBN)
本字段记录国际标准书号以及出版物的获得方式(如非卖品、价格等),若编目文献上记载有多个国际标准书号,可重复使用本字段,并加注限定信息﹙如:精装﹚等加以区分。
⑴在010字段中不著录“ISBN”的字样,显示时由系统自动生成“ISBN”。
⑵人民币标识采用国际标准代码CNY,价格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⑶出版物具有多个标准号,可重复本字段,但对重复著录的标准书号必须加限定说明(如出版形式或装帧),对其获得方式和价格也同样可以附加限定说明。
⑷编目文献是多卷书,当整套及分册同时有不同的ISBN,如果采和集中著录,应在010字段反映不同的ISBN及其附加信息(装帧方式等),且整套的ISBN在前,分册的ISBN在后;$b限定信息包含文献装帧信息和ISBN对应的分册号。CALIS联合目录规定装帧信息在前,分册号在后,两者之间用半角状态下的“#;#”隔开。$b限定信息仅著录文字部分,在OPAC界面显示时,由系统生成圆括号。
⑸一出版物的平装和精装本如果共用一个标准号而价格不同,可重复本字段,但其中一个应该省略$a,对重复的010字段必须加限定说明。
⑹当一出版物与其附件的ISBN不一致时,可重复使用本字段,记录附件的ISBN,并加以说明。
⑺当一出版物为多卷,但使用共同的ISBN和价格时,将价格说明文字放在括号中。
⑻文献上出现的错误的ISBN,将其著录在$z子字段,错误的ISBN位于同一字段的最后,以便于浏览。若010字段中无$a,$z应位于字段的最前面。
⑼重印图书新增ISBN时,可在原记录上直接增加010字段,CALIS联合目录规定可以不在3XX字段说明。
⑽书上只有价格而无ISBN时,也无统一书刊号时,只著录$d价格。“赠 ”“交换”等属于个别复本获取途径的说明,不著录在010字段中的$d子字段。
4.1.4 011字段—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011字段对应于ISBD的标准(或代用号)和获得方式项。本字段记录ISSN中心根据IS03297分配的、具有唯一性的连续出版物的标识号(无论是已分配的,还是已注销的)以及说明获得方式/或价格的词语。
⑴ISSN是根据IS03279标准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唯一、明确的标识号。ISSN适用于以连续出版物特性编制MARC记录的文献;ISSN与识别题名(530字段)一起,共同构成识别特定的连续出版物的唯一性标识。
⑵若专著丛编、会议录、年度报告、年鉴等具有连续出版物特性的资料集中著录,应把它们对应的ISSN记录在011字段。同时如果有ISBN,可将ISBN及其对应的限定信息记录在010字段。
⑶通常在文献上的ISSN前,印有字母“ISSN”,但在011字段中不著录“ISSN”的字样,用于显示的“ISSN”由系统自动生成。ISSN包含的八位数字之间的连字符必须手工录入。
⑷任何错误分配的、注销的或印刷的ISSN号应分别著录在“$y注销的ISSN”或“$z错误的ISSN”两个子字段内。这些ISSN应与正确分配的ISSN著录在同一字段内。
⑸无ISSN时,直接著录其获得方式/价格。连续出版物集中著录时一般不著录价格。
4.1.5 016字段—国际标准录音号(ISRC)
016字段对应于ISBD的标准号(或代用号)和获得方式项。本字段记录在编文献的ISRC号码以及说明获得方式和/或价格的词语。当录音资料作为图书附件著录时,在图书的记录中,可以用016字段记录录音资料的ISRC号码及相应的限定信息。
⑴通常在文献上的ISRC前,印有字母“ISRC”,但在016字段中不著录“ISRC”字样,用于显示的“ISRC”由系统自动生成。ISRC包含的连字符必须手工录入。
⑵在编文献只有ISRC号码没有ISBN时可将价格直接著录于016字段的$d子字段。
⑶在编文献与其附件中有不同的标准号码和价格时,分别用010字段和016字段加以说明。
4.1.6 091—统一书刊号(UBSN
091字段是CNMARC定义的字段,用来记录我国出版部门为书刊分配的统一编号。
⑴本字段仅适于我国的出版物(包括港澳台地区)
⑵统一书刊号按文献所载形式转录,包括标点符号等;
⑶在我国的正式出版物图书的书目记录中,ISBN和统一书刊号两者总会存在其一的,如果没有ISBN而有统一书号,应将文献的获得方式著录于091字段$b,而不是010字段。
4.2 2XX字段
2XX块包括ISBN所规定的所有主要著录项目(除附注项与国际标准号码外)。由于本块是记录原始信息的,因此在著录时要坚持“如实照录”的原则。当无法从规定信息源得到原始信息或原始信息有误时,判断的信息要加方括号“[ ]”表示,并在相应的3XX字段做附注进行说明。
4.2.1 205字段—版本说明
205字段主要包括有关文献的版本说明,附加版本说明及与本版有关的责任说明等信息。
⑴$a版本说明(必备,不可重复)
·除第1版以外的各个版次均如实著录于$a子字段。不能省略“第”字,版次一般采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为“第X版”。
·新X版表示文献内容在原有的版本基础上有所增删,应著录于$a子字段。
⑵$b附加版本说明(有则必备,可重复)
·文献除版次外,又有“修订本”、“增订本” “增订版”等附加版本说明应著录于$b子字段。若版次为第1版,附加版本说明则直接录于$a子字段。
·版权页上出现“第1版”,在规定信息源注明是“影印本”时,可将其著录于$a子字段;若在规定信息源上未注明是“影印本”,但该文献确实是影印本时,CALIS联合目录规定不将“影印本”著录在205$a子字段,用324字段反映影印本的版本信息附注;书目沿革附注入305字段。
·版权页上出现“第1版”,而在题名页、封面等处分别出现以下几类附加版本说明时,附加版本说明可直接著录于$a子字段。
地区版本说明,如“农村版”、“华东地区版”等
特殊对象版本说明,如“经理版”、“医师版”等
特殊版式或外形说明,如“盲人版”、“大字印刷版”、“缩印本”等
文种版本说明,如“蒙文版”等
不同体材的版本说明,如“小说版”、“电影版”等
其他版本说明,如“影印版”、“修订本”等
用年代表示的版次,如:1999年版(有些出版物的不同版次用年代表示,如《辞海》)
不用作版本说明的有:表示出版、印刷地的,如“重庆版”(注:只说明该出版物在重庆出版);用年月表示期号的,如2000年版(注:某连续出版物每年出版、用年代表示)
⑶ $f与版本相关的责任说明(可选用,可重复)
与版本相关的责任说明是指被著录文献第2版以上的审定者、编辑者、插图者等参与该版再创作的责任者,著录于$f子字段。
⑷其它说明
·无总题名的文献,若所含著作的版本项各不相同时,可著录其中主要著作的版次及有关责任说明,其余在305字段说明
·版本说明文字已经成为书名的组成部分时,不能著录在版本项。如:新版英汉大词典。
4.2.2 207字段—资料特殊细节项:连续出版物编号
207字段记录连续出版物第一期与最后一期的编号和/或出版日期范围,记录在该字段的标识信息可以是卷期编号、日期或两者的结合,信息记录方式可选用格式化形式或非格式化形式。本字段是连续出版物特有的字段,在CALIS联合目录的中文图书编目中,主要用于著录年鉴等连续出版物。
⑴0—格式化,表示本字段记录的是格式化的卷期编号和/或出版日期范围。格式化的表达方式是指出版日期/卷期标识显示在题名和版本说明之后,其数字和字母、日期或其它表示方式习惯上与它出现在出版物第一期或最后一期上的形式相同。
1——非格式化,表示本字段记录的是未格式化的卷期编号和/或年代范围。编目时,出版物的第一期通常不在手边,但是可以从出版物的其它卷其或其它来源获取其日期/卷期标识。非格式化日期大多用文字叙述形式表示。
CALIS联合目录规定,有明确卷期标识指示符用“#0”
⑵ $a年代和卷期标识(必备,可重复)
本字段著录的是连续出版物的编号和/或出版日期范围,这里的编号和/或出版日期范围,是连续出版物的识别单元,其日期可能与或可能不与出版日期相同。当一个新的序列编号开始时,本子段可重复。
⑶ $z编号信息来源(可选用,可重复)
当文献的起始/终止出版日期标识取自于其它卷期或其它资料来源,且记录方式为非格式化时,启用本子段说明信息来源出处。第二指示符值取1。
4.2.3 210字段——出版发行等
210字段主要包括有关文献的出版发行地,出版发行者名称,出版发行年等信息。有出版信息著录出版信息,没有时著录发行信息。
⑴ $a出版发行地(有则必备,可重复)
·出版发行地是指规定信息源所载出版发行者所在的城市名称,一律著录地名全称,如有出版地一般不著录发行地。出版发行地著录于$a子字段。
·当文献题有两个出版发行地时,应重复$a子字段;若题有三个以上(包括三个)按原题顺序著录一个地名,后加“等”字,并置方括号内。若两个出版者同属一个出版地,重复$c子字段,著录形式为:$a$c$c。
·当文献未载明出版发行地时可推测著录,推测的出版发行地应著录于方括号内,加注“?”;无法推测具体的城市时,可著录推测的省或国家名称;无从查考时可为“出版地不祥”,并置于方括号内。
·为识别重名和不知名的出版地,应在地名后加一级行政区名称,(如县、市、省、国名等)。若名称取自规定信息源,加圆括号,否则加方括号。
⑵$c出版发行者(有则必备,可重复)
·出版发行者一般以出版发行机构为准,文献上题有出版者,不著录发行者。若仅有发行者名称时,则发行者必须著录(其后不必加发行字样)。出版发行者著录于$c子字段。
·在文献题有两个出版发行者时,应重复$c子字段;若两个出版地不同,出版者相同,只需著录一个出版者,著录顺序为:$a$a$c$d;若分属两个不同的出版地和出版者,则著录顺序为:$a$c$a$c$d。若有三个及三个以上出版发行者时,按原题顺序只著录第一个,其后加“等”字,并置于方括号内,或著录与ISBN相对应的出版社。
·当出版发行者名称已包含出版地城市时,为避免混淆,应如实著录,不可省略城市名或“出版社”字样。
·当文献未载明出版发行者时,可推测著录;若无从查考推测,可著录为“出版者不详”,并置于方括号内;若出版地和出版者同时无从查考时,应将这些著录单元置于同一方括号中。
·除国内知名的或易于识别的出版发行者可著录简称外,其它均应著录全称。
·CALIS联合目录规定,当出版者为本书责任者时,不可著录“著者”、“编者”等字样,应著录全称。便于在限定检索条件时进行选择。
·原出版发行者(或出版发行地)有误,可将正确的著录于方括号内,并在306出版发行附注字段说明。
⑶$d出版发行年(有则必备,可重复)
·出版发行年著录于$d子字段,题有出版年,不著录发行年。出版年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著录,只著录到年,省略“年”字样。如出版年为非公元年,应如实著录,并在其后方括号内注明公元纪年。
·若文献未载明出版发行年,可以考证或推测一个年代进行著录,并在其后加“?”,置于方括号内。如:[1988];[1988?];[197-?];[19-?]
·多卷文献集中著录时,应著录起始和终止出版年,并用连字符“-”表示起讫;尚未出齐的多卷文献,则在第一卷出版年后,加上连字符“-”开口,待出版齐后再著录最后出版年。连续出版物出版日期的著录也是在出版年后加上连字“-”开口。
⑷其它说明
·著录出版日期时,应注意与100字段中出版类型和出版日期的对应关系。
·凡是同一版本的不同印次出版物,只做一条记录,这是CALIS联合目录的规定。若页数有变化,在307字段做附注;价格的变化一般可以不反映。
4.2.4 215字段——载体形态项
215字段包括对文献形态特征方面的特定资料标识和文献的数量及单位、图及其它形态细节、尺寸、附件的描述。
⑴ $a特定资料标识和文献的数量(必备,可重复)
特定资料标识和文献的数量是指文献的页码或卷(册)数,二维图像的张或幅数以及录音带的盒数等,著录于$a子字段。
·文献的页数一般包括正文页数及正文前后其它页数。当正文前后的内容甚为重要,页数较多(超过10页,含10页),应按照“正文前,#正文,#正文后”的顺序分段著录,中间用西文状态下的“,”标识,并空一格。著录页码时,数字(无论是阿拉伯数字,还是罗马数字)依出版物上出版的实际情况著录。
·集中著录的多卷书,页数连续编码时,先著总册数,并将总页数著录在其后的圆括号中。当各卷图书单独编码时,3册以内(含3册)先著录总册数,再将各卷正文页数分段依次著录在其后的圆括号内;3册以上的只著录总册数。
·合订图书,每篇(册)单独编码,著录为1册,并在其后的圆括号内依次著明各册页数;若页数超过3段时,可省略页数。
图书未载明页码或多段编码时,应统计全书页数,并著录在方括号内;若页数难以统计时,可直接著录为1册。
图书除了有正文页码外,在正文的前后或中间还有图版。当图版标明页数时,可在正文页码后用逗号隔开,著上页码;当未标明页数时需要把累加后的图版页数置于方括号内。若图版是单面图版,可用“叶”为单位。
⑵ $c图及其它形态细节(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图及其它形态细节著录于$c子字段。注意应严格与105字段0-3字符图表代码对应一致(理工科图书中的插图等也要著录)。
·文献内有多种图形,应按图(部分彩图)、地图、肖像、摹真等顺序逐一列出,中间用西文状态下的“,”标识,并空一格。难以列出图的类型时,著录为“图”,表格不予著录。
·内容主要由图组成或题名已明确为图的文献,仍需要著录“图”字。
⑶$d尺寸(有则必备,可重复)
尺寸用阿拉伯数字著录于$d子字段,一般只著录图书的高度,以cm为单位,不足1cm的尾数按1cm计算。图书的宽度大于高度或宽度小于高度的“二分之一”者,应著录为:高度x宽度(x用小写英文字母“x”)。
⑷$e附件(有则必备,可重复)
附件的著录形式:附件类型、附件数量及计量单位。附件的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用“袋、册、张、片”等。
4.2.5 225字段—丛编项
225字段包括丛编的正题名、并列题名、其它题名、附属题名、责任说明、卷册标识及有关丛编的其它信息。当某一出版物属于多种丛编和/或分丛编时,使用重复的225字段分别进行著录。著录顺序依信息源的顺序。
225字段是对文献丛编的客观性的描述,它相应的规范化检索点是410字段。225字段有则必备,可重复。
4.2.5.1 225字段主要结构形式
MARC格式 | 使用ISBD标识符的卡片格式 |
225 2#$a丛编正题名 | .#—#(丛编正题名) |
225 2#$a丛编正题名225 2#$a丛编正题名 | .#-#(丛编正题名)#(丛编正题名) |
225 2#$a丛编正题名$e丛编其它题名信息 | .#-#(丛编正题名#:#丛编其它题名信息) |
225 2#$a丛编正题名$v丛编编号 | .#-#(丛编正题名#;#丛编编号) |
225 2#$a丛编正题名$h分辑号$v丛编编号 | .#-#(丛编正题名.# 分辑号#;丛编编号) |
225 2#$a丛编正题名$h分辑号$I附属丛编题名 | .#-#(丛编正题名.# 分辑号,#附属丛编题名 |
225 2#$a丛编正题名$i附属丛编题名 | .#-#(丛编正题名.#附属丛编题名#=#) |
4.2.5.2 225字段的使用
(1)$a丛编题名(必备,不可重复)
·丛编正题名著录于$a子字段。丛编正题名所含标点、符号、数字、外文字母等起语法标点作用的空位原则上客观照录(可参照200字段)。
·某些丛书尽管未注明为丛书,而是用“文库、文集、系列、大全”等表示,实际上具有丛编性质,也应按丛编著录。
·丛编正题名在各信息源表现形式不同时,按照丛编/专著题名页、封面、封底等顺序,依次选择“正确的”丛编题名为正丛编题名,著录在225$a子字段,其余的丛编题名在308字段做附注。
·若在编文献从属于多个丛编,可重复使用本字段进行著录,并分别做检索点。
·若在编文献的检索点形式与225字段的有所区别,则225字段的指示符用“0#”。
·若在编文属于两种丛书,而其中某一种不需要在4XX字段提供检索点,则第1指示符值为1。
(2)$d并列丛编题名(可选用,可重复)
并列丛编题名是指文献上出现的与$a子字段丛编正题名相对应的另一种语言文字的丛编题名。CALIS联合目录不要求著录并列丛编题名。
(3)$e其它题名信息(可选用,可重复)
丛书的其它题名信息著录在$e子字段。
(4)丛编责任说明(可选用,可重复)
著录丛编及附属丛编的责任说明。CALIS联合目录不要求著录丛编的责任说明。
(5)$h附属丛编号(可选用,可重复)
分辑号著录于$h子字段。丛书的各种数字型分辑编号在$h子字段客观照录。
(6)$i附属丛编题名(可选用,可重复)
附属丛编题名著录于$i子字段。若附属丛编题名有检索意义,则在410字段做检索点;若无检索意义,如:XXX篇、XXX卷,则不需要做检索点。
(7)$v丛编编号(可选用,可重复)
丛编编号对应于丛编中的具体一卷,著录于$v子字段。在$v子字段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⑻其它说明
注意正确使用本字段第1指示符的值。当第1指示符为2时,表示丛编题名与检索点形式相同;当第1指示符值为1时,表示该丛编题名没有规范形式的检索点;当指示符值为0时,表示丛编题名与检索点形式不同。
4.3 3XX字段
3XX字段除个别字段是格式化的说明外,大多数是自由行文。目前CALIS不做3XX字段的检索点,当327字段中的内容有检索意义时,可为327的每个$a子字段再做一个517字段作为检索点。
4.3.1 CALIS联合目录中文图书选用的3XX字段一览表
字段标识 | 字段名称 | 注释 |
300 | 一般性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3 | 著录信息一般性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4 | 题名与责任说明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5 | 版本与书目沿革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6 | 出版发行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7 | 载体形态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08 | 丛编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10 | 装订及获得方式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11 | 连接字段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12 | 相关题名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13 | 主题检索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14 | 知识责任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20 | 书目索引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24 | 原作版本附注 | 可选用,不可重复 |
325 | 复制品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27 | 内容附注 | 可选用,不可重复 |
328 | 学位论文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330 | 提要或文摘 | 可选用,可重复 |
333 | 用户/使用对象附注 | 可选用,可重复 |
4.4 8XX国际使用块
8XX共有4个字段,适用于图书的有两个。本功能块包括国际上一致约定的不适合放在前面已述及的0XX至7XX功能块的字段。
4.4.1 801字段—记录来源
801字段用来记录数据的来源,包括编制数据的机构、将数据转换为机读形式的机构、修改原始书目记录/数据的机构以及发行记录的机构等信息。本字段必备,可重复。
(1)本字段的机构代码,CALIS联合目录规定成员馆使用CALIS联合目录成员馆代码表中的英文代码(本馆英文代码为NWNU,本馆的数字代码为262070),也可用国家规定的代码和机构全称;
(2)字段所记录修改或发行书目记录的日期,根据ISO 8601-1989规定,该日期为全数字形式,年、月、日之间不用分隔符号,即采用YYYYMMDD(其中Y为年,M为月,D为日期)的形式。
(3)只有当一条书目记录作了较大修改,例如经修改后检索点发生了变化,才在801字段中添加修改机构及修改日期。每一个801字段都应保留,每有一次较大的修改,均应添加一个801字段。
4.4.2 802—ISSN中心
802字段记录负责分配ISSN和识别题名的ISSN中心的机构代码。该代码由两位字符组成。中国的ISSN中心代码为22。
5 主题标引
根据文献具有检索意义的内容和其它特征,赋予相应语词标识的过程,称为主题标引。
5.1 主题分析
根据文献中所论述主题的数量,可以将文献主题分为单主题和多主题。注意在主题分析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文献中含有的新学科、新技术、新事物、新问题等方面的主题的揭示。
5.1.1单主题
只研究某一特定主题对象的文献称为单主题文献。在单主题文献中,根据其主题概念的数量和关系,又可分为单元主题和复合主题。
5.1.1.1单元主题
指文献的主题只用一个主题词(包括单一概念词或复合概念词)就能表达的主题概念。注:由于《汉表》无主要词和次要词之分,因此当606字段记录《汉表》的叙词时,第 1指示符值总是选0(以下同,从略)。
5.1.1.2复合主题
指文献的主题是由多个单元概念组合成的复杂概念。复合主题文献,除从属关系以外,一般应进行组配标引。
(1)交叉关系的复合主题,应采用交叉组配方式进行标引。
(2)限定关系的复合主题,应采用限定组配方式进行标引。
(3)应用、影响、比较以及相互关系的复合主题,应进行组配标引。
·应用关系的复合主题,若词表中有专指的应用关系主题词时,可直接选用;若词表中没有专指词,则选用“应用”一词组配标引。
·影响关系的复合主题,若词表中有专指的影响关系主题词时,可直接选用;若词表中没有专指词,则选用“影响”进行组配标引。
·比较关系的复合主题,若词表中有专指的比较关系主题词如“比较文学”,可直接选用;若词表中没有专指词,则选用“对比研究”一词进行组配标引。
·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的复合主题,应组配标引。
(4)整体与部分关系的复合主题,应组配标引。
(5)从属关系的复合主题,如果同时论述上位主题概念和下位主题概念,应视为多主题进行分组标引。上位主题词和下位主题词之间,不得进行组配标引。如果只是重点论述下位主题概念,则只应标引下位主题概念。
5.1.2 多主题
多主题文献同时研究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或对象,依据所研究的主题对象分解为单主题,进行分组标引或分组组配标引。
5.2 查表选词
CALIS联合目录中文文献主题标引采用《汉语主题词表》和《中国分类主题词表》。
了解词表结构、掌握词表用法,是做好主题标引工作的前提。《汉语主题词表》是一个叙词表,我们所讲的主题标引是指叙词标引。《中国分类主题词表》的编制,是将《汉表》中的主题词与《中图法》中的分类号作对应,实现了这两种主题标识(主题词标识与分类号标识)的兼容与转换,方便标引与检索。但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切记不可生搬硬套,将《中国分类主题词表》当作标题表来看待,将主题词串当作标题来使用。词表中的主题词串是可以以词为单位拆分的,根据从文献中析出的主题概念,可以进行重新组合,或者删去某个词,或者增添某个词,以准确反映文献主题,达到专指的目的。
5.2.1 选词规则
无论是使用《汉语主题词表》,还是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来标引文献,都要遵循以下选词规则:
(1)文献主题标引必须选用词表中的正式主题词标引,其书写形式要与词表中的词形一致。词表中的非正式主题词只起指向正式主题词的作用,本身不得直接用于标引。
(2)文献主题标引应该首先选取与文献内容主题概念相对应的、最专指的主题词。
(3)文献主题标引应注意选用词表中的复合主题词,用以表达复合的主题概念。
(4)文献内容的主题概念在词表中没有相应的最专指的主题词时,可选用与其最直接相关的、最邻近的主题词进行组配标引。
(5)文献内容的主题概念在词表中没有恰当的主题词组配,可选用一个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进行上位标引,(也可采取上位主题词加说明语的倒装标题形式标引),或选用近义的主题词进行靠词标引。当使用上位主题或靠词标引时、应将原主题概念记录在“610非控主题词”字段。
5.2.1.1 以下各类名称主题词可直接作为正式主题词记录在各相应字段
·地名(自然地理名称、国家行政区划名称以及山岳、河流名称等,用于607地理名称主题。)
·人名(规范化的名称形式,用于600个人名称主题)
·机构名称(政府机构、公司、学校等,用于601团体名称主题)
·作品名称(用于605题名主题或604著者/题名主题)
·会议名称(用于601会议名称主题)
·节目、栏目名称(如广播、电视等,用于605题名主题)
·产品、设备、仪器、仪表等名称
·大型系统名、数据库名、应用程序名、计算机语言名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种法律
5.2.1.2 自由词标引的基本要求
词表中明显漏收的重要主题概念。 例“政治人物”等。
该主题题词比较成熟、稳定,具有生命力。例“物业管理”、“传销”、“证券”等。
具有较大的检索意义,或较广泛的组配作用。例“9.11事件”等。
组配标引可能出现二义性结果时,也可以根据需要直接采用复合词形式进行自由词标引。
例“学校体育”、“体育学校”
新出版的、有权威性专业词表所收的主题词。例“陈列计算机”
5.3 机读格式及常见问题分析
字段标识 | 第1指示符 | 第2指示符 | 字段名称 | 字段结构(子字段) |
600 | # | 0,1 | 个人名称主题 | $a $b $c $d $f $g $j $x $y $z $2 $3 $A |
601 | 0,1 | 0,1,2 | 团体名称主题 | $a $b $c $d $e $f $g $h $j $x $y $z $2 $3 $A $B |
602 | # | # | 家族名称主题 | $a $f $j $x $y $z $2 $3 $A |
604 | # | # | 名称/题名主题 | $1(结构同4XX字段) |
605 | # | # | 题名主题 | $a $h $I $k $l $m $n $q $j $x $y $z $2 $3 $A |
606 | 0,1,2,# | # | 论题主题 | $a $j $x $y $z $2 $3 $A |
607 | # | # | 地理名称主题 | $a $x $y $z $2 $3 $A |
610 | 0,1,2 | # | 非控主题词 | $a $A |
690 | # | # | 中图分类号 | $a $v |
692 | # | # | 科图分类号 | $a $v |
在机读格式中常用的主题字段见下表
5.3.1 600个人名称主题
若在编文献所论述的中心主题是某个人或某些人时,可将个人名称作为主题记录在600个人名称主题字段。600$a子字段只记录个人名称的款目要素,该名称必须是规范的检索点形式,与70X字段个人名称规范形式保持一致。600个人名称主题字段结构基本同701、702字段,所不同的主要是600有$j、$x、$y、$z等复分子字段(注:新版UNIMARC规定增加$j子字段),701、702有$4子字段。
注:以个人为研究对象,其个人名称标引在600字段;另外以该人物所属学科、写作形式、所在国另及时代加标一条600主题。
5.3.2 601团体/会议名称主题
若在编文献的主题为团体名称或会议名称时,将其著录在601字段。该名称必须是规范的检索点形式,与71X字段团体/会议名称规范形式保持一致。601团体/会议名称主题字段结构基本同711、712字段,所不同的主要是601有$j、$x、$y、$z等复分子字段。(注:新版UNMARC规定增加$j子字段)、711、712有$4子字段。
注:只有当某会议作为在编文献的中心主题时,才设会议名称主题;若在编文献只是会议文集,则在711字段做会议名称标目。
5.3.3 602家族名称主题
若在编文献的主题为家族名称时,将其著录在602字段。
5.3.4 604名称与题名主题
若有明确责任者的某一部或某几部作品为在编文献的研究对象,其主题应该用名称与题名主题。604字段是UNIMARC格式特有的字段,其结构与UNIMARC的4XX连接款目块相同,设字段$1。该字段记录著者/题名主题,其著作名称记录在$1内联套的500统一题名字段,其著者名称记录在$1内嵌套的7XX知识责任字段。主题标引体系($2)、规范记录号($3)及主题复分($x、$y、$z)应在嵌套的500字段之内。
注:若被研究的著作为有著者的著作时则用604字段,否则用605字段。
5.3.5 605题名主题
若佚名著作为在编文献的研究对象,其主题应该用题名主题。
注:605字段$a子字段记录的作品题名不必加“《》”,套录北图数据时应注意将“《》”删除。
5.3.6 606论题主题
除名称、题名、地名之外的名词或短语作为主题标目时,记录在606字段。设子字段$a款目要素,$x论题复分,$y地理复分,$z年代复分,$2系统代码,$3规范记录号。该字段的使用与文献主题标引最为密切相关,也是文献主题标引使用最多的字段。CALIS联合目录当前暂不采用$3,如果采用《汉表》或《主题词表》,也不需要如录入$2。
注:当作者不是在编文献研究主体时,均不对其作者进行标引。
由于《中国分类主题词表》无主要词与次要词之分,606的第1指示符总取值为“0”。
5.3.7 607地理名称主题
5.3.7.1若在编文献以地名作为主题标目时记录在607字段
5.3.7.2地理名称标目常用查询工具及其依据顺序
⑴《汉语主题词表》(第三卷:附表一 世界各国政区名称;附表二 自然地理区划名称)/科学技术出版社 1979年 第1版
⑵《中国分类主题词表》/华艺出版社 1994年第1版
⑶《中国地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集地名索引》/中国地图出版社 1995年 2版
⑷《21世纪世界地名录》/现代出版社,2001年
⑸《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9年版
⑹《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年
⑺在编文献。
5.3.7.3地理名称标目应注意的问题
⑴国家一级行政管辖区名称标目,一般宜用其简称。若遇改名,亦用其改后之简称。
⑵国外的国家下级行政管辖区名称标目,一般需在其后的括号中用国名限定。若国名还不能识别,则再加注下一级行政管辖权范围名称。括号中起限定作用的下一级行政管辖权范围名称位于前,国名位于后。
⑶我国各级地方行政管辖权范围名称标目应加上“省(自治区)、市、县、区”等称谓。对于直辖市以外的市、县(包括县级市)、区级行政区划,并在其后的圆括号内加标其所属省、自治区或市名。括号中起限定作用的下一级行政管辖权范围名称位于前,上一级的位于后。
⑷自然特征名称标目(江、河、湖、海、山脉等),宜用我国习见名。与自然特征有关的区域,应用自然特征名加类属词共同构成。
⑸词表中没有的历史地名,历史遗迹、历史遗址等均可直接采用原历史名称作为标目,其后用圆括号注明是历史地名,还是历史遗址,或是考古遗址。
5.3.8 610非控主题
本字段记录受控主题词表以外自选的主题词(或称自由词)。作为组配标引的必要补充——非控标引,已越来越多地被广大标引人员所使用。在具体的标引实践中,当运用组配标引表达主题概念时,往往会遇到有的文献不能用词表中的现有叙词进行组配表达,用上位标引又过于宽泛,或用近义词标引又不能准确表达文献主题,但是该主题词又确有检索意义,这时就要考虑用自由词标引。适当增加自由词标引是提高文献检准率的重要途径。
5.4 690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号
本字段记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号。若已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其它版次类分的文献,其分类号与第4版类号不同时,则重复690字段,其版次标识在$v子字段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 名称标目
6.1 名称标目及其相关字段
CALIS联合目录常用的名称标目有3种:个人名称标目(包含家族名称)、团体名称标目(包含会议名称标目)和地理名称标目。在CNMARC中,与名称标目有关的字段主要集中在7XX字段块,6XX字段块中的个人名称主题、团体名称主题、家族名称主题、地理名称主题,名称题名中也含名称标目。
字段标识 | 字段名称 | 备注 |
701 | 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规范个人名称标目 |
702 | 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规范个人名称标目 |
711 | 团体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规范团体名称标目 |
712 | 团体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规范团体名称标目 |
721 | 家族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规范家族名称标目 |
722 | 家族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规范家族名称标目 |
730 | 名称—知识责任 | 非规范名称标目 |
600 | 个人名称主题 | 个人名称标部分同701/702 |
601 | 团体名称主题 | 团体名称标目部分 同711/712 |
602 | 家族名称主题 | 家族名称标目部分同721/722 |
604 | 名称与题名主题 | 个人名称标目部分同701/702 |
607 | 地理名称主题 | 规范地理名称标目 |
注;730《手册》中没有定义,仅用于繁体字中文文献书目记录中与简体个人名称标目(701字段)对应的繁体个人名称标目,是CALIS联合目录过渡性措施。
6.2 CALIS联合目录中文名称规范原则
中文规范化名称标目的建立除了应遵循有关国际惯例,同时也应考虑我国国情和中文名称的特点。
6.2.1遵循国际惯例
6.2.1.1在名称标目的选取方面,个人名称标目遵循把普遍为人所知的名称作为规范化的人个名称标目原则。
6.2.1.2 团体名称标目通常用机构团体的惯用名称作为规范化团体名称。
6.2.1.3 会议名称标目除了采用惯用的会议名作为主标目外,通常还要有三个限制性要素:会议届次、日期和地点。标目附加成分的顺序和分割符号也应按照国际惯例著录(届次:日期:地点)。会议名称标目的附加成份也适用于社团机构的会议。
6.2.2 考虑我国国情
我国历来沿用分立式目录,因此中文图书的标目和外文图书的标目一般不混排在一起,中文期刊的标目和中文图书的标目通常也不混排。所以同一个个人和团体,在不同的目录系统可能具有独特方面的考虑。以世界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为例,在西方中采用的规范名称标目是“Shakespeare,William,1564-1616”,而中国人习惯用其汉译名“莎士比亚”检索。因此以“莎士比亚”作为主题目,加上该名称其余部分缩写、原文姓名和生卒年,所以William Shakespears完整的中文形式标目应为“莎士比亚,W.(Shakespeare,William),1564-1616”。
6.2.3 规范名称的特点
①为人所知,有多个名称时,应选取其中最著称的一个;②具有唯一性,可以区分相类似的其他名称;③为了达到唯一性目的,一个规范名称有时需要有多个部分组成;④同一个规范名称的形式前后应保持一致;⑤由于规则的变化或其他原因,有些规范名称有新、老标目之区别;个别实体还有同时采用俩个或多个规范形式的标目。
6.2.4 中文名称范围
中文名称包括作为文献责任者与文献主题的个人名称(含家族名称)、团体名称(含会议名称)和地理名称。
6.3 个人名称标目
6.3.1 中文个人名称涵盖范围
中文名包括中国汉人的汉语名称、少数民族的汉语名称和国外人的汉译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①普通汉语名称;②笔名和艺名;③国外个人名称;④少数民族汉语名称;⑤宗教人物名称;⑥古代人物名称;⑦帝王名称;⑧家族名称。
6.3.2 个人名称选取原则
个人名称一般选择普通为人所知的名称作为规范化个人名称。标目通常为个人的本名,有时也用表字、别号、别名等;当文化人演艺人的笔名和艺名明显著称于本名时,常选用笔名和艺名作为规范化个人名称标目;古代帝王将相则常选用帝王、后妃、庙号、年号、谥号、封号等作个人名称标目;宗教人士则可能选用法名。CALIS联合目录推荐以下原则为个人名称的选取原则:
6.3.2.1 未发现该人另有别称,以所见者作的署名作为规范的个人名称.
6.3.2.2 发现该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称,选择其中最为人所知的一个作为规范名称,其他形式的名称做见参照。若无法确定,依据以下顺序选择:①著者在本人著作中最常用的一种名称;②参考工具书中最常用的名称;③著者本人最近使用的名称。
6.3.2.3 某些特例允许同一个人有多种规范名称。
6.3.3中文个人名称的组成
一个完整的中文个人名称标目由主标目及其附加成分(限定性信息)组成。下表列出了主标目的主要形式和附加信息的主要内容。
主要目形式 | 例 | 附加成分 | 例 |
直序式姓名、姓、名($a) | 汉人姓名(包括别名、字号等),少数民族的汉语姓、名、或姓名,东方人姓名或姓 | 年代$f | 生年、卒年、生卒年、 创作旺盛期、所处朝代或世纪 |
笔名艺名(直序)($a) | 笔名、艺名 | 各种称号($c) | 职称、头衔、职业、称呼、性别、宗教人物的称谓、帝王的称呼 |
西方人汉译姓(倒序)($a) | 西方人汉译姓、汉译笔名 | 世次($d) | 与皇室成员、教皇、牧师或其它宗教首领的名称连用的世次、罗马数字 |
宗教人物名称(直序)($a) | 法名、道号、戒名 | 名称其余部分($b) | 国外人姓以外其余部分的字母缩写(或名的汉语形式) |
帝王名称($a) | 帝王、后妃、庙号、年号、谥号 | 原文姓名($g) | 姓前名后(姓,名) |
6.3.3.1主标目即我们经常提到的规范化名称标目中的姓名部分。①通常直序式名称的主要标目包含姓和名两个部分,直录方式先姓后名。东方人(如日本、朝鲜、韩国、越南、新加坡、柬埔寨等)和匈牙利、扎伊尔、布隆迪等国人及世界各国的华人姓名,都采用“姓+名”的方式。有时直序式名称只有名或姓一个部分,如拿破仑(名)、匈牙利著名诗人裴多菲(姓)。②倒序式姓名的主标目只包含姓的部分,名则作为附加成分著录。英语国家和西方语言国家的国外人姓名,采用倒序方式(如英、美、法、德、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处于东方地域的印欧语系国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朗、阿富汗等)、南岛语系国家(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和俄罗斯、阿拉伯人的姓名,一般参照西方人的名称标目方式,也采用倒序方式。
6.3.3.2附加成分(限制性信息)是识别和区分一个名称标目的重要要素,在建立个人名称时千万不要忽视这一部分。最常见的附加成分是生卒年,无法考证生卒年可以用创作旺盛期或活动高峰期替代生卒年;其他附加成分还有各种称号、世次等。CALIS联合目录还规定,国外人名称除了以上附加信息,他(她)的姓以外的原文缩写和原文姓名也作为国外人名称的附加成分,例如“拉威尔,M.(Ravel,Maurice),1875-1937”(M.:原文名的缩写,Ravel,Maurice:原文姓名,姓前名后)。
6.3.4汉语形式的个人名称标目
汉语形式的个人名称标目按主标目的形式分以下8种不同主标目类型的个人名称标目:
6.3.4.1普通汉语名称标目(直序式)
一般模式:主标目+生卒年($a[主标目]+[生卒年])
6.3.4.2笔名、艺名(直序式)
一般模式:主标目+生卒年($a[主标目]+$f[生卒年])
6.3.4.3国外人名称标目
西方人或按西方人名称形式的国外人名称标目(倒序式)
一般模式:主标目(姓)+姓以外其余部分的字母缩写+原文姓,名+生卒年($a[主标目]+$b[姓以外其余部分的字母缩写]+$g[原文姓,名]+$f[生卒年])
6.3.4.4少数民族汉语名称标目(直序式)
一般模式:主标目+生卒年($a[主标目]+$f[生卒年]
6.3.4.5古代人物名称标目(直序式)
一般模式:主标目+生卒年(创作鼎盛期)($a[主标目]+$f[生卒年(创作鼎盛期)])
6.3.4.6宗教人物名称标目(直序式)
主标目依据:一般依据《宗教大词典》(任继愈,1998),通常以含有内容介绍的人名标题作为标目依据,同时也要兼顾“惯用名称”、“约定俗成”和无歧义等原则。
6.3.4.7古代帝王名称标目
(1)中国古代帝王名称的主标目大体遵循以下规律
①五帝、夏商等朝代,以帝王名作为主标目;②周至隋朝以帝王谥号作为主标目;③唐至元朝,以帝王庙号作为主标目;④明、清皇帝,以年号和“皇帝”作为主标目。
(2)在普通中文图书中,帝王名称主要用于标引名称主题。年代信息首选生卒年,生年-?,?-卒年,政治活动鼎盛期或估算年。
6.3.4.8家族名称
家族名称一般由家族的姓氏和“家族”等词语组成,如“孔氏家族”。区分同姓家族通常用家族起源地,作为限制信息置于圆括号内,如“沈氏家族(宁夏银川)”,“洛克菲勒家族(美国)”。
6.4团体名称标目
6.4.1团体名称标目结构
团体标目有主标目(一级标目)和下属标目(次级标目)之分。采用多层次标目,可以使上属机构相同(即主标目一致)的标目能够集中排序。
6.5 7XX 知识责任块
6.5.1 CALIS联合目录目前使用的7XX字段
CNMARC格式用7XX知识责任块记录规范的或不规范的名称标目,共设10个子段。主要用于记录对文献实体的创作负有某种责任的个人或团体名称,名称的选择以及著录形式的确定应遵循有关的编目规则和格式的定义。
字段标识 | 字段名称 | 注释 |
700 | 个人名称—主要知识责任 | 不启用 |
701 | 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02 | 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10 | 团体名称—主要知识责任 | 不启用 |
711 | 团体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12 | 团体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20 | 家族名称—主要知识责任 | 不启用 |
721 | 家族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22 | 家族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730 | 名称-知识责任 |
6.5.1.1由于中国文献的编目规则没有主要款目标目概念,所以不启用700,710和720主要知识责任字段。
6.5.1.2字段表中的730字段用于记录非规范化的名称标目。当源格式的知识责任者数据无法确切地转换到700-722字段,或者编目员标引的不是一条规范化标目时,可以把这些知识责任者的标目记录在此。目前,CALIS联合目录暂时利用该字段记录繁体字个人名称。
6.5.1.3我国中文文献的编目规则,采用701和702字段记录规范的个人名称标目,711和712字段记录规范的团体名称标目,721和722字段记录规范的家族名称字段。
6.5.2等同知识责任和次要知识责任
有时,一种文献由多个负有不同责任方式的个人或团体共同完成,负有主要责任的个人或团体名称标目记录在701、711和721等同责任者字段,其他记录在702、712、722字段。按一般规律,著者、主编(名誉主编除外)、重要编写者应该记录在701、711和721;译者、编辑、改写、插图者等记录在702、712和722字段。
6.5.3个人名称—等同/次要知识责任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述 | 说明 | 必备性 | 重复性 |
701 | 个人名称—等同知识责任 | A | R | |||
702 | 个人名称—次要知识责任 | A | R | |||
第1 | 未定义 | M | ||||
第2 | 名称著录形式指示符 | M | ||||
0 | 名称按名著录或直录 | A | ||||
1 | 名称按姓氏著录 | A | ||||
$a | 款目要素 | M | NR | |||
$b | 名称的其余部分 | 当第2指示符=1时,标目中会出现$b | A | NR | ||
$c | 名称附加成分 | 称谓、职称、头衔、职业等 | A | R | ||
$d | 世次(罗马数字) | 当第2指示符=0时,标目中有可能出现$d | A | NR | ||
$f | 年代(包括朝代) | 个人名称的主要附加成分,记录生年、卒年、生卒年、事业鼎盛期 | A | NR | ||
$g | 国外人姓名原文 | 置于圆括号中,姓前名后,用逗号相隔,若查不到原文,或原文无法录入,可以空缺 | A | NR | ||
$3 | 规范记录号 | 与规范文档连接时启用 | A | NR | ||
$4 | 关系词代码 | 主编、编、著、编著、译、点校、注释等 | 0 | R | ||
$A | 款目要素汉语拼音 | CALIS联合目录为必选字段 | 0 | NR |
6.5.3.1第2指示符的使用
·第2指示符=0:名称按名著录或姓名连用,$a中包含主标目“姓名”或“名”,一般用于:①以姓名形式称呼的个人名称(包括笔名),如中国人名称,类似汉语姓名排序方式的国外人名称标目。②以名作为主标目的个人名称,如教皇,中国古代帝王等。③中国少数民族的汉译名称无论是否带姓,第2指示符均选0。
·第2指示符=1:名称按姓氏著录,$a中只包含姓,名称其余部分的字母缩写或汉译名著录在$b,一般用于名、姓倒置称呼的西方人或按西方人名称形式标目的国外人名称标目(包括笔名)。
6.6确定标目的参考数据源和参考工具书
6.6.1在没有建立联机规范系统前,参考CALIS书目数据库中已有标目
6.6.1.1当标目出现不同形式时,选择最佳形式。
6.6.1.2当标目不符合有关规则,应根据有关规则修正已经存在的标目形式。例如:
民盟北京市委科技委员会,在数据库中的标目为:
$a民盟北京市委科技委员会
根据标目分层的规则,应为:
$a民盟北京市委$b科技委员会
6.6.1.3国外人个人名称中的原文部分和生卒年等信息,可以参考数据库中相关的外文名称标目和LC名称规范档。
6.6.2 主要参考工具书
应选择有权威性的工具书确定某个规范名称,同种工具书,优先选择最新版本。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2001年,1999年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1985-1991(西方人翻译名称形式优先选用该参考书)
·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Encyclopedia Britannica International Chinese Edition),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1999年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1998
·世界人名翻译大词典,郭国荣主编,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3
·宗教大辞典,任继愈主编,1998(宗教人物名称标目)
·中国古代帝王名称规范表(非正式出版物),张明东(帝王名称标目)
·图书编目规范工作,罗伯特·H·伯格著,熊光莹译
·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部分 标目法),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编撰小组
7 连接字段、856字段
7.1连接字段
连接字段主要用于连接与编文献实体有关的其它实体的记录,或当无被连文献的记录时,用于标识被连文献实体本身。
在CNMARC中4XX字段是连接款目块,包括以下字段:
A. 丛编、补编等
410 丛编
411 附属丛编
421 补编、增刊
422 正编、正刊
423 合订、合刊
B. 先前款目
430 继承
431 部分继承
432 替代
433 部分替代
434 吸收
435 部分吸收
436 由……,……和……合并而成
437 分自
C.后继款目
440 由……继承
441 由……部分继承
442 由……替代
443 由……部分替代
444 并入
445 部分并入
446 分成……,……和……
447 与……,……合并而成…
D.其它版本
451 同一载体的其它版本
452 不同载体的其它版本
453 译为
454 译自
455 复制自
456 复制为
E. 层次
461 总集
462 分集
463 单册
464 单册分析
F.其它关系
470 被评论作品
481 还装订有……
482 与……合装
488 其它相关作品
适用于图书编目的字段主要有:410、421、422、423、430、440、451、452、461、462和488字段。款目连接字段具有统一的结构,适用于所有4XX字段,即指示符和子字段在所有4—字段都遵循一致的著录规则。
7.1.1指示符
指示符1:空(未定义)
指示符2:附注指示符
0 不作附注
1 作附注
7.2 856—电子资源定位与检索
856字段是MARC记录中对电子资源最完全和准确揭示的一个专门字段,它包括了MARC的定位与电子资源的检索所需要的诸如电子资源的地址、登录方式、读取方式、传输方法、甚至口令等重要信息。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可以启用856字段:
1)所编文献资源本身或其子集是电子版,可由电子方式获取。
2)所编文献是非电子资源,但具有相应的电子版本或相关的电子资源。
在中文文献编目中,856字段适用于第2种情况。856字段是可选用字段。
使用856字段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本字段的著录信息源来自相关资源的任何相关信息;
·必须在856字段著录最确切的地址,指向资源的电子版本身或相关资源(如目次、文摘等电子版),而不是该资源所在的机构主页或其他上级主页。如果资源上的地址所指向的并不是资源本身或相关资源,则不予著录;
·856字段可重复:当资源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多于一种的检索方式获得时;
·856字段需要维护,以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因为电子资源信息的多变性和电子地址的不稳定性。
7.2.1 856字段的定义
本字段包含查找电子文献所需要的信息。该信息确定文献的电子地址或可以获取文献的电子地址,也包含通过第1指示符的值所定义的查询文献的检索方法。包含在本字段的信息能满足文件的电子传输、电子期刊的订阅或电子资源登录。有时,本字段仅记录唯一的数据元素,该数据元素允许用户通过远程主机的资源地址表检索该文献所需要的信息。
本字段可用于生成与检索方法相关的ISBD(ER)电子资源附注。
本字段选择使用,当地址数据元素有变化(子字段$a、$b、$d)和使用多种检索方法时可重复本字段;当电子文件名称($f)有变化时,本字段也可重复(一个单部文献为了联机储存或检索分成几个不同的部分的情况除外)。
7.2.2 CALIS联合目录印刷版文献著录中856字段著录的基本要求
对于任何文献,只要有电子地址即要求著录856字段,但因CALIS联合目录是全国联机共享的机读数据目录,因此对856字段检索方式和资源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要著录广泛可得的检索方式,即:CALIS联合目录要求通过856链接显示给用户的页面能够为用户提供直接和免费的检索,以保证链接的方便和友好。
·管理中心授权使用的资源的检索方式也要求著录,这些资源一般是通过在URI中内置机构的ID或IP授权获得的。
·如果只有一种本地机构的检索方式,则不向CALIS提交该字段。
7.2.3本地使用规则的说明
·可由本地政策规定,以本地用户利用方便为原则。
·只有本地可得的检索方式,则无需向CALIS提交该856字段。如一些只有校园网用户才能使用的资源,包括单机版和网络版光盘资源、本馆特有馆藏资源的电子版、图书附加光盘以服务器网络的方式提供的检索等等。
7.2.4指示符
指示符1:检索方法
# 无信息提供
0 电子邮件(Email)
1 文件传输协议(FTP)
2 远程登录(Telnet)
3 拨号入网(Dial-up)
4 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
7 在$y子字段说明检索方法
指示符2:空(示定义)
7.2.5印刷版文献中856字段使用举例
7.2.5.1常用的检索方法:http,ftp,telnet,email to
7.2.5.2常见的关系类型:文献本身有电子版
7.2.5.3 856字段的主要内容和子字段列表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述 | 使用说明 |
856 | 电子资源 定位与检索 | |||
第1 | 检索方法 | 描述访问方式 | ||
# | 无信息提供 | 主要用于子字段$g(统一资源名URN)而无$u(统一资源定位地址URL)时 。 | ||
0 | 电子邮件 | 通过邮件传输协议来访问检索电子资源。 | ||
1 | 文件传输 协议 | 指通过文件传输协议(FTP)访问检索电子资源。 | ||
2 | 远程登录 | 通过远程登录(telnet)访问检索电子资源。 | ||
3 | 拨号入网 | 指通过电话拨号入网的方式访问检索电子资源。 | ||
4 | 超文本传 输协议 | 指通过超文本传输协议(HTTP)的方式访问检索电子资源。 | ||
7 | 检索方式在子字段$y中说明 | 检索方法不是通过上面五种方式时,而由子字段$y的标识性代码说明。 | ||
第2 | 关系 | 标引的电子资源与编目记录所描述的书目、期刊或文献之间的关系。 | ||
# | 未定义 | |||
$a | 主机名称 | 包含电子地址的合法域名,在同一个主机有多个网络地址时,可重复本子字段。 | ||
$b | 检索号码 | 包含与主机相关的检索号码。可为IP地址或电话号码(国家代码-地区代码-电话号码)。此数据可能经常变化,可由系统生成。 | ||
$c | 文件压缩信息 | 包含有关文件的压缩信息,文件是否需要特定的程序来进行解压需作特别说明。 | ||
$d | 路径 | 用于说明文件存储位置的逻辑目录与子目录的名称序列。 | ||
$e | 最近一次查询与检索的日期和时间 | 以YYYYMMDDHHMM方式表示、即年月日时分 | ||
$f | 电子文件名称 | 包含储存在子字段$d所指定的目录/子目录下的电子文件名,如有多个文件时,本子字段可重复。 | ||
$h | (信息)请求处理者 | 包含用户名或用户的请求处理者,常指主机地址@前的数据。 | ||
$I | 指令 | 远程登录时所需要的指令或命令。 | ||
$j | 波特率(BPS) | 与主机连通后每秒可以传输的最小和最大的二进制位数,即通讯率。记录每秒传输的字节数的句法应当为:[最小波特率]-[最大波特率]。 | ||
$k | 口令 | 检索电子资源时需要的一般口令。要求保密的口令除外。 | ||
$l | 登录 | 某些网上资源与其连接时,要进行登录,即“logon”、“login”等。本子字段记录登录时的用户名。 | ||
$m | 协助检索的联系人 | 提供联系人名,以协助检索子字段$a所著录的主机数据资源。 | ||
$n | 主机地名 | $a中主机所在的单位、地址等,也包括地理名称。 | ||
$o | 操作系统 | 在$a中著录的主机所用操作系统。 | ||
$p | 端口 | 连接到主机时的主机端口,是$a地址的一部分。 | ||
$q | 电子文件类型 | 用来说明电子资源传输的方式。常用的有:Text/HTML,ASCII,EXE,JPEG等。 | ||
$r | 设置 | 在传输数据时所需的设置。包括:每个字符包含的二进制位数;停止束的二进制位数;奇偶性(使用奇偶校验技术)。 | ||
$s | 文件大小 | 著录在$f子字段中的电子文件大小,当有多个文件时则要分别著录在相应的$f子字段后。 | ||
$t | 终端类型 | 著录系统所支持的终端类型。通常在远程登录时使用。 | ||
$u | 统一资源标识 | 著录主机在INTERNET上的标识。 | ||
$v | 可访问时间 | 856字段中所著录的数据资源被允许访问的时间(小时)。 | ||
$w | 记录控制号 | USMARC的记录控制号 | ||
$x | 非公共附注 | 此为不显示给读者的内部注释。 | ||
$y | 检索方法 | 第1指示符为7时注明其他检索方法 | ||
$z | 公共附注 | 提供给读者的说明、注释信息。 | ||
$2 | 链接文本 | 用于替代子字段$u(URI)中的URL的显示,即在$2存在时,显示给用户的是$2中的内容链接,而不是$u中的地址链接 |
7.2.5.4最常用子字段
$u统一资源标识(URI)
URI指使用已有的Internet协议提供定位目标的标准句法。$u不可重复,如需著录多个URL,需重复856字段。
$2链接文本
新增字段,用于显示,即如网页上显示可链接信息时用文本显示而不是用其地址显示一样来显示文献的链接。$2不可重复。
$z公共附注
包含与856字段标识的电子资源地址相关的附注,该附注打算用于公共显示。
7.2.5.5其他常用子字段
$a $d $f $k $l $p $q $s,使用说明如表所示
7.2.5.6实例
因该字段在普通图书中的实例有限,以下例子只是说明各个字段的使用方法。
例:
010 ##$a7-80615-356-X$b1995
200 1#$a海口年鉴$A[拼音]
210 ##$a深圳$c海天出版社$d1996-
856 4#$uhttp://www.gov.hk.hi.cn/pandect/index.html$qtext/html$2海口年鉴(电子版)$z1996-
注:《海口年鉴》,其在Internet上的统一资源定位地址著录在$u,电子格式类型为全文及html类型,显示链接的文本著录于$2,$z公共附注说明可检索到的该年鉴的电子版所涉及的年代范围。
7.2.5.7 其他子字段的使用
以本地使用为宜,可以不向CALIS联合目录提交。
8. CNMARC代码字段著录
在CNMARC中,有关标识文献的代码字段主要集中在1XX编码信息块,该信息块记录定长编码数据元素,编码数据字段的代码是通过其所在字符位置定义。字符位通常是以子字段标识后的第一字符作0计算。本字段块共包含26个字段,其中中文图书常用的字段有100、101、102、105、106、110等字段。
字段标识 | 字段名称 | 备注 |
100 | 一般处理数据 | 必备,不可重复 |
101 | 文献语种 | 必备,不可重复 |
102 | 出版/制作国别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105 | 编码数据字段:专著性文字资料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106 | 编码数据字段:文字资料—形态特征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110 | 编码数据字段:连续出版物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8.1 100一般数据处理
本字段记录适用于各种文献载体的定长编码数据。本字段必备,不可重复。
本字段指示符未定义。
本字段包含一个子字段$a,全部数据元素按照其在子字段中的位置定义,自0-35共36个字符位,其中:
0-7字符位:8位数字字符表示该书目记录的入档日期,通常形式为:YYYYMMDD,该日期可由系统自动生成,它通常是原始编目日期或首次转换成机读格式的日期,在修改或交换书目记录时不得随意改动。
出版日期类型 | 出版日期1 | 出版日期2 | 备注 |
a | 起始出版年或不同于出版年的创刊年 | 9999 | 现期出版的连续出版物;出版日期1若不确定,未知字符位用#表示。 |
c | 起始出版年或不同于出版年的创刊年 | #### | 刊行状态不明的连续出版物;日期若不确定,未知字符位用#表示。 |
d | 出版年 | #### | 单册书、一次或一年内出齐的专著。 |
e | 复制、重印年 | 原出版年 | 复制、重印的文献;日期不确定,未知字符位用#表示。 |
f | 可能的最早出版年 | 可能的最晚出版年 | 出版日期不确定的专著;两个日期都不允许包含空位。 |
g | 起始出版年 | 最终出版年或9999(仍在出版中); | 时间延续超过一年的专著 |
8-16字符位:出版日期类型、出版日期1与出版日期2。1位代码表示出版日期类型,日期类型要与出版日期1与出版日期2相匹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注:1.当出版日期不确定时,未知字符位用#表示。
2.此处需特别注意的是:复制年、重印年与印刷年的区别,只有当在编文献为复制品时,如摹真复制(影印)、购得版权的重印版等,8字符位才用“e”,出版日期1为重印年,出版日期2为原版年;多次印刷的文献,无论印刷年与出版年相隔多长时间,CALIS联合目录都只做1条记录,100$a子字段8字符位用“d”。出版日期1为出版年,出版日期2为空。
17-19字符位:3位字符表示读者对象代码。应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记录相应的代码,不足三位时,右边空位。注意一般a不能与b、c、d、e组配;代码f不再使用。
20字符位:政府出版物代码。1位字符代码表示该记录所描述的文献是否为政府出版物以及出版该出版物的政府级别。若在编文献非政府出版物,则用y。
21字符位:记录修改代码,1位字符代码指示所用字符集是否能充分转录文献上的数据。由于计算机所用字符集的限制,可能不得不作修改以适应转录特殊文字或特殊数学公式的需要,例如:希腊字母或其他符号,但是在题名页上的符号或图形除外。0=未修改;1=修改过。通常情况下用“0”。
22-24字符位:编目语种代码。3位字符表示编目所用的语种,中文编目语种代码用chi。
25字符位:音译代码。1位字符代码指示记录内是否适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音译方案,通常情况下用y。
26-29字符位:字符集。2位双字符代码表示在记录中所用的主要字符集,目前CALIS系统中暂时用0121。当系统能够实现用Unicode字符集进行记录交换后,则用50##。
30-33字符位:补充字符集。2位双字符代码表示记录交换中所用的补充字符集,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补充字符集,故此处用####。
34-35字符位:题名文字代码。2位字符代码表示正题名所用文字。在中文书目机读目录数据中,200字段题名与责任者项除用汉字(可含外文字或数字)著录外,还由计算机辅助生成汉语拼音,故此处通常用ea。当正题名选用外文时,则应选择相应的代码。如正题名是西文,此处代码用ba。
著录此字段时需注意每一字符的正确位置,不得错位,尤其是出版日期(因为它会影响到查重、数据合并、限制性检索)、读者代码、政府出版物等字符位更应注意。编目员在编辑该子字段时最好采用系统模板,避免出错。
例:100##$a19960111a19919999km#y0chiy0121####ea
注:1991年首次出版的年鉴的100字段,读者对象为普通成人和研究人员。
8.2 101文献语种
本字段记录在编文献、它的分册及其题名的语种代码,若文献是译著,还应著录原著语种。本字段必备,不可重复。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述 | 备注 |
101 | 文献语种 | 必备、不可重复 | ||
第1 | 翻译指示符 | 必备 | ||
0 | 原著 | 有则必备 | ||
1 | 译著 | 有则必备 | ||
2 | 含译文(摘要除外) | 有则必备 | ||
第2 | 未定义 | 必备 | ||
$a | 正文语种 | 必备,可重复 | ||
$b | 中间语种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
$c | 原著语种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著录时注意:
·通常情况下字典、词典、对照读物的指示符为“0#”;含译文文献的指示符为“2#”。
·文献正文语种,不止一种又在三种之内(包括三种)时,重复$a子字段,超过三种,则采用$amul表示。
·CALIS联合目录规定,本字段的$a子字段为必备子字段,$b、$c为有则必备字段,其余各子字段均可不选用。
例:在编文献为国内出版英语语言读物
101 0#$aeng
8.3 102出版或制作国别
本字段记录文献的出版(或制作)国及地区代码。
本字段是有则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述 | 备注 |
102 | 出版/制作国别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
第1 | 未定义 | 必备 | ||
第2 | 未定义 | 必备 | ||
$a | 出版/制作国代码 | 必备,可重复 | ||
$b | 出版/制作地区代码 | 有则必备,可重复 |
著录102字段需要注意的是:
·出版国代码采用世界各国和地区代码表(GB 2659)规定的两位大写字母,著录时根据出版物所属国别选择相应的代码,国内出版的中文图书通常使用CN。若在编文献属于不同的国家则重复$a出版国代码。
·出版地代码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代码表》中的代码,只有我国出版的文献才有该代码。
例:大陆出版的中文书
102 ##$aCN$b110000
210##$a北京$c中华书局$d1999
8.4 105编码数据字段:专著性文字资料
本字段用于著录专著性印刷型语言文字资料的编码数据。集中著录的连续出版物没有此字段。
CALIS联合目录规定本字段为图书完全级记录的必备字段,不可重复。
本字段指示符为:“##”。
字段 | 指示符 | 子字段 | 描述 | 备注 |
105 | 编码数据字段:专著性文字资料 | 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 ||
第1 | 未定义 | 必备 | ||
第2 | 未定义 | 必备 | ||
$a | 专著编码数据 | 必备,不可重复 |
著录本字段时需注意:
1)0-3字符位是图表代码,不足四位时用#补足。注意与215载体形态项$c对应。
·自然科学文献中的示意图,应用代码a,并在215$c子字段著录“图”;
·与图书正文不连续编码的图(包括与正文不连续编码的折图),应用代码f,同时在215$a子字段录入图版的页码,在$c子字段描述图的类型;通常情况下,0-3字符位图表代码中的“f”不单独使用,“f”只是表明在编文献中含有与文献正文不连续编码的图版,因此在选用代码“f”时,还需同时选用其它代码表明图的类别特征,例如在编文献中含有与图书正文不连续编码的地图,此时105字段0-3字符位应为“bf##”。
·各种类型的表、表格、应用代码“k”但在215$c子字段不著录“表”、“表格”等字样。
·通常情况下,在描述图的类型时,不使用“插图、照片、手迹”等字样,而采用“图、图#(部分彩图)、地图、肖像、摹真”等表达形式。
2)4-7字符位是内容特征代码,不足四位时用#补足。除了代码c只能在文献本身是索引时才用外,其它代码在文献含有或文献本身完全是这种类型构成时均可采用。当代码有a时,注意与320字段对应。
3)8字符位是会议代码。0=非会议出版物;1=会议出版物。
4)9字符位是纪念文集指示符。0=非纪念文集;1=纪念文集。
5)10字符位是索引指示符。0=无索引;1=有索引。若用1,则应注意与320字段的对应。
6)11字符位是文学体裁代码。一种以上的文学体裁用代码z,文学研究、文学评论等用代码y。注意所用代码应与本记录的第一分类号相匹配。
7)12字符位是传记代码。注意所用代码应与本记录的第一分类号相匹配(代码为“d”时除外,即在编文献为含传时,第一分类不一定是传记分类号)。
例:自然科学文献中的图、表
105 ##$aak##a###000yy
215 ##$a239页$c图$d26cm
8.5 106编码数据字段:文字资料—形态特征
本字段记录文字资料的物理形态代码,本字段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本字段的指示符为##。
通常情况下,在编文献的著录实体为普通印刷品,该代码取值为“r”此外可能有几种特殊情况,即当在编文献为宽大于35cm的大型印刷品时,应取值“d”;当在编文献为宽小于10cm的小型印刷品时,应取值“j”;当在编文献为宽小于5cm的微型印刷品时,应取“g”。
8.6 110编码数据字段:连续出版物
本字段记录连续出版物的编码数据,包括集中著录的丛书、年鉴、年刊及其它连续出版物。它的主要功能是提供识别记录的固定长代码数据,以便计算机对记录进行特定处理,如报表统计、限定检索等。
当记录头标7字符位为s时,采用此字段。本字段有则必备,不可重复。
本细则所涉及的连续出版物只包含那些按照图书的形式出版发行的丛编、年鉴、年刊等,并不包括按照期刊形式出版发行的连续出版物。
本字段设一个子字段$a,全部数据元素按照其在子字段内所在字符位置定义,字符位从0-10共11位。其中:
0字符位 连续出版物类别标识,1位字符代码指示连续出版物所属类别。常用的代码有a=期刊;b=专著丛编。
1字符位 出版频率,1位字符代码指示连续出版物的出版频率。应根据出版物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码,年鉴通常选用k。
2字符位 出版规律,1位字符代码指示连续出版物的出版规律,应根据出版物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码,年鉴通常选用a。
3字符位 资料类型代码,1位字符代码表示连续出版物从整体上看是否是一种常用的参考资料。年鉴通常选用h。
4-6字符位 内容特征代码,3位字符代码只是所编的连续出版物是否含有一种以上类别的参考资料,最多可选用3个代码,左边对齐,右边空位。
7字符位 会议出版物指示符,1位字符代码表示连续出版物是否含有会议录、会议报告或摘要。0=非会议出版物,1=会议出版物。
8字符位 题名页获得方式代码,1位字符代码表示连续出版物各卷是否有题名页以及采访方式。通常选用代码x。
9字符位 索引获得方式代码,1位字符代码表示连续出版物的索引、目次表的发行情况和获得方式。通常选用代码x.
10字符位 累积索引获得方式代码,1位字符代码表示是否有累积索引或目次表。0=无累积索引或目次表;1=有累积索引或目次表。
例:定期出版的普通年鉴,各卷包含有大事记。
110 ##$aakahh##0xx0
(字符位4 h=大事记)
9.附则:
西文文献编目依照《CALIS联机合作编目手册》(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