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工作。
2、编制学院教学工作的各种计划、方案,落实有关教学工作的规定。
3、负责起草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教学与教学体制改革方案,组织编制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4、负责各系(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抓好重点专业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建设。
5、组织制定各类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学组织、运行和管理及质量监控。
6、负责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指导系(部)抓好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负责编制各学期的教学任务书,协调全院课程的安排和教室分配,负责公共多媒体教室的使用与设备维护管理。
8、审核各系系部教学工作量。
9、指导系(部)抓好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实验实训实习教学。
10、负责教材建设及教材的征订、发放及库存管理工作。
11、负责考务工作与学风、考风建设,组织好校内外的各种考试。
12、负责大学生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和毕业证书管理。
13、完成有关教学类统计报表,负责教学资料的印制管理及教学档案管理,抓好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开展教学检查。
14、负责做好校历编排、印制工作。
15、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终审:教务处